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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洲矿业

 


一、矿业概况
        2009-2010年度,澳大利亚的矿业生产总值虽然只占GDP的6.4%、从业人员也仅占总就业人数的1.6%,但却贡献了总出口额(商品和服务)的54.0%,为澳大利亚的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。矿业吸引的外商投资为809亿澳元,相比上年减少了10.7%,但仍维持着占总体58.0%的高比重。上一年度,中国是澳大利亚的第一大外商投资国,而2009-2010年度,中国则以122亿澳元的投资额继美国、英国之后排名第三(日本以20亿澳元的投资额排名第四)。

二. 海外矿产勘查
        自1995年迄今,澳大利亚固体矿产勘查经费的35.6%-45.6%用于在海外找矿。1999/2000年度用于海外的勘查费用所占份额最低,为35.6%。90年代的10年中,用于海外的勘查费用,年增7.5%。反映澳大利亚矿业部门积极参与全球化,在全球范围内寻找优质资源的努力。

        澳大利亚海外矿产勘查的目标国,自1998-99年度至1999-2000年度有明显变化。在1998-99年度,澳大利亚海外矿产勘查的27.5%用于亚洲国家,而1999-2000年度这一比例下降到13.8%。而在拉美的份额,却从1998-99年度的20.2%上升到1999-2000年度的27.2%;在非洲的份额,从18.4%上升到21.2%。澳大利亚在北美国家的勘查投资也是大量的。澳大利亚海外矿产勘查的目标矿种,主要是金和贱金属,但从近十年的趋势看,有从金向贱金属转移的趋势。

三. 矿业税收
        1999/2000年度澳大利亚的矿业公司向政府缴纳的直接税和间接税共计23.56亿澳元,占税前净利润的42%。从近10年的情况看,权利金在矿业公司总税负中一般占30-50%,所得税占20-50%,间接税一般占20-30%左右。在中国,相当于其权利金的矿产资源补偿费,再加上探矿权使用费及采矿权使用费,在矿业企业总税负中所占的比重甚小;所得税所占比重亦甚小;在总税负中为大头的则主要是增值税和资源税,以及许多其他的间接税(费)。这种税收结构不调整,不利于矿产工业的可持续发展。

        矿业部门对政府税收的贡献,除上述23.56亿澳元的直接税和间接税外,还应包括矿业公司的雇员向政府缴纳的11.63亿澳元的个人所得税,12.25亿澳元的政府铁路和港口收费,矿业公司的债权人及股东缴纳的500万澳元的股息及利息预扣税。矿业部门合计对政府的贡献为47.49亿澳元(约占矿产产值的15%)。

四. 行业利润
        1999/2000年度澳大利亚矿业界总资产为574.1亿澳元。收入与固定资产之比为0.77,资金流动率为0.75,债务/股本比为0.52,流动比为1.25。1999-2000年,平均股东股本的净利润收益率为4%,上一年度为3.7%,前10年的平均水平为6.7%。资产的平均净利润收益率为2%,上一年度为1.9%,前10年平均水平为3.6%。资产的平均经营利润率为8.6%,比上一年度的6.8%有所提高。总收入的净利润收益率为3.5%.

五. 矿产品价格
        1999-2000年度以美元计的镍价上升106%,铜价上升25%,铅价上升2%。动力煤价下降1%,焦煤价格下降7%,铁矿石价格上升4%。金价上升10%,钛铁矿价格上升12%,金红石和锆石的价格则分别下降7%和14%。

六. 关于生产和出口
        澳大利亚所生产的矿产品90%用于出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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