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理水果进口

第一阶段:
第一步: 进口的产品在允许进口目录范围内,
第二步: 找好冷库, 签订租赁协议。
第三步: 办理检疫许可证, 全称为“动植物进境检疫许可证”。
第二阶段:
货物实际由国外发出前, 需要国外办理原产地证(官方出据正本),植检证(官方出据正本), 这是每个批次都需要办理的。一单货物一套上述单证。
同时需要国外出具货物清单(盖章)、发票、箱单等。
这一步的具体请关流程是:
制单--预录报检--商检交单--取得通关单--向海关发送--收到回执--电子付税--现场交单--海关放行--排计划商检查验--采样--商检放行--货物存放于收货人备案仓库--取得卫生证书--上市销售
备注: 1、水果一般是冷藏箱或者冷冻柜进口, 货物到目的港的费用标准是与谱柜不同的, 一般比谱柜贵, 同时也多了一些费用: 如制冷费等。
2、走鲜活报关、提前预录入报检, 所以费用相对较高, 清关放行速度快。
3、放行了之后, 不能立马使用, 要等到出了卫生证书才能使用。出卫生证的速度为一周。
为了防止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传入中国,保护中国水果生产安全和人体健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》,中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一管理全国进境水果的检疫审批工作。
中国允许进境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/地区名录, 只有在名录内的国家及相应水果才可以入境。
水果进境时,必须符合以下检疫条件:
1.符合中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有关双边检疫协定;
2.不带有中国禁止进境的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,不带有枝、叶和土壤;
3.以原包装进口,有明确的产地标记;
4. 符合双边协议的其他要求。
因此在和国外签订外贸合同前,进口商就应该委托专业的代理公司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审批,审批时间一般在20个工作日左右,审批时一并向检疫局提交租赁冷库存放的合同。只有在代理公司为客户取得进口水果的《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》后,国内客户才可以与外方签订合同。
备注:检疫局对向中国输出水果的国外果园、加工、存放单位实行注册登记制度。已登记的企业在质检总局网站上可以查询。
报检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:
1、合同、发票、装箱单、运单等一般商贸单证;
2、《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》(正本);
3、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;
4、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签发的原产地证书;
5、特殊情况还应提供官方签发的《农药残留证书》。
注明:北京地区空运进口鲜活产品(鱼、蟹、虾等水产品,水果,蔬菜等),必须要由在北京海关备案的鲜活报关公司来代理申报,其他公司是不能做的。
进境水果报关流程同鲜活报关流程,经检疫后,检疫合格的,签发《出入境检验检疫通关单》,准予进境。
经检疫发现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一般性病虫害,必须作除害处理,处理合格的,准予进境;检疫不合格又无有效方法作除害处理的,作退回或销毁处理。